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范围相同,办法相同,标准相同。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力争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一起来看看本次退休金将如何调整:
调整范围
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也纳入调整范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范围与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离休人员不属于此次调整范围。)
调整比例
2017年基本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调整方法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55元。
挂钩调整:一是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3.2%加发。
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
也就是说,今年的养老金每月将加发:
55元+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3.2%+(本人缴费年限-15)*1元
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还能继续加发
倾斜调整: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
对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仍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假设张姨今年60周岁,职工缴费年限为20年,原月养老金为3000元
普通调整部分:
55元(定额部分)+3000(原养老金)×3.2%(定比部分)=151元
缴费年限倾斜调整部分:
20(缴费年限)-15=5×1元=5元
调整后的月养老金总额:3000+151+5=3156元
(注:每个职工的缴费年限及原养老金金额视个人情况而定)。
来源:佛山人社